春暖留芳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巅峰阅读dfxs1.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水根一眼瞧见是李海波,也不着急慌忙地沏茶了,先是热情地给几人散了一圈烟。
说起水根,他既是郑驼子的儿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女婿。
郑驼子因为天生残疾,一生未经历过婚姻。
在年轻的时候,他于苏州河边偶然捡到了一个流浪儿童,便取名为水根。
待到水根六岁那年,这孩子又从街上捡回一个饿得奄奄一息、濒临死亡的小女娃,还一本正经地说要给自己当媳妇。
郑驼子看着那可怜的小女娃,心生怜悯,便给她取名叫米秀。
米秀自幼便乖巧懂事,那股子机灵劲儿深得郑驼子的欢心与喜爱。
于是,原本说好的童养媳就自然而然地变成了女儿。
时光飞逝,两个孩子渐渐长大成人,水根与米秀情投意合,最终结为夫妇。如此一来,儿子便成女婿了。
水根起初满心不乐意,可即便如此也无济于事,毕竟孩子都管郑驼子叫外公了。
时间久了,水根也不愿再计较,反正横竖都姓郑。
众人点燃香烟,李海波猛吸一口后问道:“水根哥!怎么没瞧见我姐呢?”
“你姐在里屋待着呢!怀着身孕行动不便!”水根一边不紧不慢地泡着茶。
“都三胎啦!你们可真能生!”李海波惊叹道。
“三个算多吗?不管是男是女,老爷子说了,最少得生六个,生少了他可不高兴!”水根满不在乎地回应。
“生那么多能照顾得过来吗?”李海波有些疑惑。
“肯定照顾不过来呀,所以这不,又领回来两个半大孩子!”水根解释着。
顺着水根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后院里有两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一男一女。
他俩身上穿着略显宽大、并不合身的棉袄。
男孩正挥汗如雨地劈着柴,女孩则在院子里忙忙碌碌地收拾着。
“这是又打算让他们结成夫妻吗?”李海波好奇地追问。
“不是!他们是亲兄妹。老家在浙东,父母带着他们来上海讨生活,却落得快饿死的境地,只能跪在街边卖孩子。
老爹一听是家乡口音,就掏了四块大洋把人领回来了,还请那对父母吃了顿饱饭,说好等以后他们赚到了钱,可以再把孩子领回去。”水根一边给大家倒茶,一边详细地说明情况。
杨春听闻,不由得竖起大拇指称赞道:“郑爷真是仁义啊!这哪是买孩子,分明就是积德行善呐!”
恰在此时,郑驼子端着一盘瓜子走了出来,说道:“我这算不了什么,他们都已经是半大孩子了,能帮着店里干活,带带孩子劈劈柴。
小波他妈那才是真正的行善呢!听说前几天一下子带回去五个孤儿。”
水根瞪大了眼睛,满脸敬佩地伸出大拇指,由衷地赞叹道:“婶子可真是——菩萨心肠!”
此时,酒菜已陆续上桌。郑驼子又拿来一坛新热的水酒,浓郁的酒香瞬间弥漫开来。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小说推荐:《轮回被劫走了》《官人官色》《道爷要飞升》《重开吧!蜘蛛侠!》《嫁给前任他叔》《世子你别乱来》《暗影追凶令》《星辰卫士》《苟成圣人,仙官召我养马》【趣读书吧】
FONT+size=4+现代电竞+男神VS男神医疗师攻X突击手受【主角配角均无原型,谢谢大家】FONT+size=3+color=#1E90FF推荐绿野千鹤老师的现代血族新坑《以牙之名》INPUT+TYPE=button+VALUE=+以牙之名+***/FONT/FONT
都市 81万字 一年以前
A大美术系系草姜聿白,才华横溢,天生美人胚子,尤其那双青葱玉指,漂亮得像一件艺术品。大二开学,姜聿白因故住进金融系611宿舍,与赫赫有名的A大校草陆锦延成为室友。陆锦延身高一米九,八块腹肌公狗腰,出了名的“钙圈天菜”,不堪骚扰,不得不将朋友圈签名改成:“直男,不约。”搬进宿舍时,陆锦延正裸着上半身,大喇喇地露出腹肌,姜聿白只看了一眼,便矜持地暼开眼神。***611宿舍来了位艺术系美人,为了表示友好
都市 54万字 一年以前
松茸是个十八线小糊咖,也是傅舟山养着的金屋娇,车祸失忆后,意外因为一场生日直播爆红网络。直播中,松茸不小心把红酒撒在了白衬衫上,正慌忙找纸的时候,一只手伸进屏幕,耐心地为松茸擦拭身上的水渍。屏幕里看不到手主人的全部,只能看到西装上精致的袖扣和修长的手指。粉丝们目瞪口呆地看着松茸若隐若现的腹肌,纷纷咆哮——这是我不花钱能看的吗!这个手主人是谁啊!松茸:嘴巴也要擦擦。屏幕外的男人轻轻笑了一下,满是宠溺
都市 49万字 一年以前
失业大学生叶南饥寒交迫中在劳动力市场找饭吃,机缘巧合与找人干活的总裁“小三”吴晓茵相遇。经过一系列帮助吴晓茵对她的情人总裁进行报复,吴晓茵最终娶而代之当上了总裁,并疯狂地爱上了叶南。
都市 162万字 一年以前
钟哲是个农村来的,都市的繁华让他目不暇接,他能做的只有本分,但是职场的道路并不好走,同事的陷害,领导的打压每个都让他应接不暇,他只能拼尽全力以搏生存!上位路漫漫,一朝见分晓,情到深处不比金钱诱惑。
都市 65万字 一年以前
苏念是个大学生,五年前被骗给混混做老婆。混混每天沉默寡言,爱好有三:喝酒,打架,和她……后来混混跟人打架,把人打残了,让她去顶罪。他说:“三年后,我给你自由。”她答应了,一脚踏进地狱,从此混混杳无音讯。再出来时,本想海阔天空,自在人生。却不想,监狱门口,那人背靠着墙壁,一脸笑意地看着她。从此,她的世界,崩塌了。
都市 41万字 一年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