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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买臣:我们为什么站在他这边(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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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写两汉人物而写到朱买臣,实在对不起读者,有污尊目了。此前我写的人物,非圣,即贤,即如前面已写过的东方朔、司马相如,虽则已不大能称贤,但总还有其可贵处,如东方朔的社会文化观察力与批判精神;或有其一技之长,如司马相如在文学上的贡献。而朱买臣何许人也?一个令人恶心的小丑而已。是的,我对朱买臣的感觉就是这两个字:恶心。我在《汉书》上第一次见到他,就恶心。这大约在二十年前吧。比这更早一些时候,我在其他的一些读物上读到过有关他的文章、诗词还有戏剧作品,印象中他是人们赞赏的人物。与他相关的还有一个大家都义正辞严口诛笔伐的人物,那就是他的妻子—不,应该叫前妻吧。可我一读《汉书》,这个原版的朱买臣原来这么恶心。那时我还年轻,怀疑自己的鉴赏力有问题,就张皇四顾,发现没人注意到我恶心的样子,才放心。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避免谈朱买臣及与之相关的话题,怕让人家说我没有传统文化的修养。

渐渐的,我意识到,对朱买臣恶心不恶心,欣赏还是厌恶,与一个人的感觉有关,原不足怪。对生活对社会的感觉不同,对历史人物的感觉也会不同,两者原不大容易沟通。如有人爱李白而贬杜甫,也有人敬杜甫而抑李白,这纯属个人趣味。当然,这是艺术趣味,其不同正有利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而对朱买臣的爱与厌,我以为是属于道德趣味。再比如,有人把韩愈捧得很高,如陈寅恪;又有人把韩愈贬得一钱不值,如周作人。有人特别敬爱周作人,我呢,虽则喜欢他文章的自由散漫,但却不喜欢他为人的温吞吞不阴不阳。可我虽然不喜欢周作人,在对韩愈的态度上又与他很一致:我也不喜欢韩愈。我们的文学史上说韩愈挽救了散文,是司马迁之后最伟大的散文作家,东坡先生竟夸张到说韩愈是“文起八代之衰”,把韩愈看成如同天地毁坏之后补天的女娲。而我在大学里讲散文史时,却很认真负责理由充足地对学生说,散文是被韩愈毁了的。直到现在我们还在受他的害,整个民族的理性思维都让他那种文风与思维方式弄坏了,简直可以说是“文惹百代之衰”。可我又特别喜欢苏轼,尤其喜欢他的《东坡志林》—我觉得那就和韩愈大不一样。若韩愈再世,定不喜欢东坡先生。东坡先生拍他马屁也不行。

不喜欢朱买臣,甚至觉得他的名字都让人不快。我原本爱走极端。你看,买臣,买臣,还朱买臣:分明是富贵朱门家里收买的弄臣。确实有些人的名字里就透着庸俗与低级趣味。但我还要写写他。对恶心的东西,总不能丢在那里不管,总得处理掉吧?这朱买臣已惹我难受二十多年了,就让我这次痛下决心把他处理掉吧。这二十多年来,他确实一直在破坏我的好心境,这可能是出于一种古怪而常见的心理:大凡让我们视觉难受的东西,我们会在理智上告诫自己不要看,却禁不住地要多看一眼。比如看一个泡在药水里的怪胎……相信读者也有相似的心理经验……那就让我们也看看朱买臣这个文化怪胎吧。

我们先来读读《汉书》朱买臣本传上的一段文字:

朱买臣字翁子,吴人也。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刈)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行且诵书。其妻亦负戴相随,数止买臣:“毋歌讴道中。”买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买臣笑曰:“我年五十当富贵,今已四十余矣。汝苦日久,待我富贵报汝功。”妻恚怒曰:“如公等,终饿死沟中耳。何能富贵!”买臣不能留,即听去。其后,买臣独行歌道中,负薪墓间。故妻与夫家俱上冢,见买臣饥寒,呼饭饮之。

我不知道班固是带着什么样的心情来记叙这一细节的,我怀疑他是欣赏。我对班固的道德趣味一直不太放心。他为什么要记述这一细节?是要写出朱买臣穷且益坚的志气?写他在乡下愚夫愚妇面前的傲气?写他的胸怀大志,出类拔萃,与众不同,鹤立鸡群?还是在写庸人如朱妻,没有识鉴英雄的眼光,没有欣赏英雄的素质,没有为英雄肝脑涂地的精神?但我在读这一节时,是不停地恶心。后来我读到一篇文章,说班固是用巧妙的笔法写出了朱买臣的丑态。虽然这篇文章可能过高地估计了班固的道德趣味,但我仍然特别高兴有人和我一样觉得朱买臣丑。从宋元以后,觉得朱买臣丑的人越来越少了,而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心理去糟蹋朱妻的人却越来越多。我们的文化越来越高尚精粹,我们的男人越来越光荣伟大,那他们就必须越来越凌践女人,从中找到自己的信心。

我们稍微动一下脑子,来分析一下。

很显然,就这一段描写来看,朱买臣夫妻之矛盾起源,及其最终导致夫妻离异的原因,不是因为朱买臣穷。朱妻后来改嫁的那位丈夫,也是穷贱人家。可见她并非如后人所指责所诬枉的那样,是嫌穷爱富。朱买臣“常艾薪樵,卖以给食”,已是“常”,一直如此,朱家也并不是乍穷。而他的妻子则一直是“负戴相随”,颇能吃苦,很适合传统观念之“夫唱妇随”的口味。但她不能容忍朱买臣之酸:他担着柴火,灰头土脸,还要“行且诵书”“歌讴道中”!这就与环境极不和谐。主观地制造出与周边环境的不和谐,且沾沾而自喜之,就显得滑稽。这里朱买臣有多种不和谐:他的外形与生计与他吟诵的圣贤之书不和谐;他的古怪作派与丘墓之间打柴人的整体环境不和谐。于是道人侧目,指指点点,且不少人窃窃私语,掩口葫芦而笑。朱妻羞得恨不得钻入地下—她能守着一个穷贱的丈夫,但她不能无羞于守着一个为别人所嘲笑的丈夫—朱买臣没有自尊心,丧失现实感,她却没有,这就是她悲剧的根源。她是因“羞”而求去的,而不是因为生计的困苦。我们得摸着良心为她说句公道话。我们能要求她在她的酸老公那样的“夫唱”时,她必须“妇随”吗?一对在乡下丘墓间,在衣衫褴褛的乡民面前,一边打柴,一边搞圣贤诗书二重唱,就那么好玩儿吗?我可没有这么心理变态。

朱买臣之丧失现实感,是典型的精神病症状。一个功名心特强,富贵欲特强,一句话,嗜欲深而天机浅的人,年近五十而仍伐薪南山,若不变成范进那样唯唯诺诺,委琐卑微,那就该是朱买臣这样的自我膨胀,以丧失现实感,麻木不仁来保护自己的创伤不被触及。他在丘墓之间,是“歌”是“笑”,这纯是无赖本色;而他的妻子则是“羞”与“怒”。我们若不被儒家那一套“自高尚其事”的文化傲慢毒害了头脑,我们就会判断出,此时此地,在这两口子中间,谁是有理性的,谁有正常的心态。是的,如果朱妻是一个正常人,而不是和朱买臣一样由热切巴望一朝富贵而导致精神分裂,她的反应是正常的、合理的。朱买臣的这种自轻自贱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逆反心态,后来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身上就有—那种文化的毫无道理的傲慢使他们自认为比周围的人伟大而高尚,他们贱视那些与他们的实际社会地位相同的人,以为自己属于另一高贵的群体。而这另一类的高贵群体又根本不承认他们,他们于是只能生活在夹缝中,两头受气、受嘲笑—孔乙己就陷在这样的尴尬中:他是唯一穿长衫而又站着喝酒的人。朱买臣是唯一吟诵圣贤语录却又负薪叫卖的人。他们都不伦不类,不三不四,姥姥不疼,舅舅不爱,拖着长鼻涕,自以是狂狷。所不同者,孔乙己可怜,朱买臣可厌。算起来,他们还是同乡呢,都算是会稽人吧。

有些文化确实能把一个健全的人变成丧失现实感的精神病人,同时还是道德上的下流坯子。

仔细揣摩,我们还能发现,朱买臣其人还有一种无赖而邪恶的本性。当他的妻子因为他的讴歌招来路人侧目而羞愧难当,劝阻他不要再讴歌时,他竟然“愈益疾歌”—更加放大了声,扯着腔子嚎了起来,毫不顾及他妻子的感受。这是更典型更严重的精神病状,其表现为对周围环境的敌意与故意挑衅,比不和谐更甚一步。

显然,他对他身边的环境是仇视的,他对社会是存有报复之邪念的,他只缺少机会。至此,他可怜的妻子无路可走,别无选择地提出离婚(很可能仅仅是对他进行威胁,使他有所收敛)。否则她便只有一条路:那便是随他一起疯癫。我很理解并支持朱妻做出这种明智的选择—当然有很多人不赞成,道德学家会骂朱妻不能从一而终;善良的人也会为她惋惜,因为朱买臣很快就真要富贵了。我不这样看,我们走着瞧,看看这个贱人下流坯到底会有什么下场。实际上,如果我当时在场,我只会上去照着朱买臣那咧开的臭嘴就是一记直拳,我要把他的臭嘴打得“狗窦大开”。我打了多年的沙袋,这一拳够他受的。

当他的妻子“求去”时,他应该有些紧张,有些严肃,有些收敛,而不该再如此“活泼”了吧?不。他竟“笑”。这一笑,让我对他彻底失望。我觉得这是一个万劫不复的笑,彻底背叛为敌的笑。他从骨子里烂掉了,臭掉了。这“笑”里包含着他对世界的全部藐视与仇视。这世界没给过他什么,他也不会给这世界一点敬畏与庄重。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痞子。

他一直什么也没有得到过,现在再丢了一个老婆也无所谓。他潦草地说了一通白日梦般的昏话,无一句落在实处,“即听去”—就痛快地听任老婆离去了。注意这个“即”字,何等随便轻松,满不在乎?班固大约是要表现他的潇洒。他确实潇洒。我们的文化也一直在鼓励与鼓吹这种了无牵挂弃天下如弃敝屣的潇洒。什么叫无赖?无赖有两层意义:无所赖与无人赖—没有他能依赖的,也没有什么人依赖他,既无权利亦无义务,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朱买臣没了老婆,正是入此胜境。要说到男人对女人的责任心,我以为又是中国传统最为薄弱。中国传统男人从女人那里得到了性快感、道德感(以女人的牺牲比如做了烈女为男人的光荣)、虐待快感、成就感、物欲的满足,等等等等,偏偏我们的男人没有从女人那里得到责任感。这可是一个人品性高贵的基本前提呵。要命的是我们的文化没有这稀有元素。我们的文化是不保护女人的文化,我们的文化是要求女人为文化牺牲的文化。这是一个大题目,几句话又说不清楚,还惹人不高兴,还是不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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